| 《2006年海关进出口税则与退税税率及法律法规》内容提要 |
《2006年海关进出口税则与退税税率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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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海关进出口税则与退税税率及法律法规》目录 |
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2006)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植物产品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冀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矿产品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制品
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己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盍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冀制品
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制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啬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
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二类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原则(2006)
附件12006年出口商品暂定税目税率表
附件22006年部分纺织品出口暂定税率表 第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
报规定和报关自动化常用代
第四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第五部分2006年海关进出口税则、退税与法律法规 第一章海关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节海关综合法规
第二节海关监督
第三节海关征税
第四节海关稽查
第五节海关报关企业管理规定
第六节知识产权保护
第七节加工贸易管理规定
第二章进口环节代征税法律法规
第三章出口退税规定及计算
第四章对外贸易法律法规 第一节公平贸易法律法规
第二节对外投资法律法规
第三节一般商品进出口管理
第四节机电产品
第五节特殊进口货物管理
第六节医药
第五章进出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第一节商品检验
第二节动植物检疫
第三节卫生
第六章外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
第七章外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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